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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报名证明

时间:2024-01-11 20:45:58
执业医师报名证明[本文共5012字]

执业医师报名证明

执业医师报名证明

(一)在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填录个人信息。

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后,应认真阅读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报名表填写说明》、《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及《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在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后,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填录个人信息。填录完成后,按要求提交信息,并打佣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网报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向考点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台、港、澳考生需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外籍护照。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或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阶段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6、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

(三)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收取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等材料,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要收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收取考生考试费,开具相应单据。

(四)考生凭考试费单据,领榷考生指导手册》等材料。

(五)现场拍照,由考点统一采集考生人像。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因特殊原因未能网上填录个人信息的考生,资格审核现场提供计算机现场录入考生个人信息,信息录入完成后,由考点采集考生人像。

个人人像采集完成后,考点现场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需认真核对打印表格内容及本人照片,核对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名承诺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篇:试用期合格证明,执业医师报名经验分享,今天刚报完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此处需要贴2寸照片2张

所有资料按以下顺序排好:

1、申请表;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将照片贴在考核合格证明下方;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6、考试承诺书。(可以在报名地点复印中心要,三毛钱一份。) 所有填写内容均不可以涂改,否则需要重新办理。

一下是在报名地点拍的照片,可以看看。

第三篇:执业医师报名通知

2014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各考点联系方式

考点名称 南宁市 崇左市 代码 01 02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530011 532200 0771-2630909 南宁市新华街5号南宁市卫0771-2611625 生局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0771-7969252 崇左市新城路市行政中心崇柳州市 来宾市 桂林市 梧州市 贺州市 玉林市 北海市 钦州市 贵港市 防城港市 百色市 河池市 区直属驻邕单位

03 0772-2825464 04 0772-4278131 05 0773-28**1 06 0774-3888070 07 0774-5292798 08 0775-2836969

09 0779-3036637 0779-3087260 10 0777-2861990

11 0775-4555007 0775-4201460 12 0770-2828192 13 0776-2829600 14 0778-2250301

15

0771-2855168

左市卫生局医政科 柳州市文惠路135号柳州市卫生局医政科

来宾市行政中心来宾市卫生局医政科

桂林市临桂路23号桂林市医学考试中心

梧州市西环路116号梧州市卫生局医政科

贺州市八达路贺州市卫生局医学情报所

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玉林市卫生局考试办公室

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0号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号钦州市卫生局医政科

贵港市幸福路贵港市卫生局医政科 防城港市港口区天马大厦防城港市卫生局医政科 百色市太平街新隆巷75号百色市卫生局医政科

河池市新建路82号河池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

南宁市桃源路35号卫生厅医

学考试中心

545001 546100 541002 543002 542800 537000 536000 535000 537100 538000 533000 547000 530021

第四篇:执业医师报名须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3-25 8:52:44 点击:4268核心提示:关于做好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局,枣庄矿业集团医疗卫生中心,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2014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所取得的本科学历不受此限制)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已注册,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

理部门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 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已注册,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五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2014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所取得的专科学历不受此限制)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七)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14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研究生院证明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供相当于本科阶段一年毕业实习证明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早9时—3月30日晚24时截止,请各位考生按此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报名,错过时间,只能下年再进行报考)。

步骤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链接,再进入“点击开始报名”链接,填报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并设置密码用来登录个人档案。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cn)、枣庄卫生信息网()查询。咨询电话:3359868 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附年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枣庄考点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第五篇:2014中医执业医师报名条件

2014中医执业医师报名条件 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以师承方式学习的人员;一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

澳居民。

(一)具有规定学历的学生

1、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在

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七年制中医学临床硕士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的,以及中医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的,可以申请在毕业当年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考试;

4、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二)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14年未申请

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

年和2014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2、《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师承关系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

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师

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三)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1、 外籍人员;

(1)取得我国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提供外籍人员在中国中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高

等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实习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2)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同我国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 台港澳居民:

(1)台湾居民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和外籍人员条件一样;

(2)取得内地中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获得香港和澳门合法行医权并在香港和澳门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

请参加考试;

(3)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同内地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香港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院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香港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澳门居民取得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不间断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门执照行医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参加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中医执业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14年10月31日前,成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14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

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

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

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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