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居间合同范本(精选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标准居间合同范本(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标准居间合同1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
交易底价为人民币圆整(¥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圆整(¥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80%.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
标准居间合同2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嘉。翰廷”消防工程项目给甲方和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直接洽谈,(以下“衡阳市天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嘉置业”)向甲方提供“天嘉置业”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天嘉置业”签订消防工程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天嘉置业”公司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天嘉置业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天嘉置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天嘉置业”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天嘉置业”公司将消防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天嘉置业”公司 ……此处隐藏1438个字……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
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甲(盖章):_________委托人乙(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标准居间合同5甲方(居间人):周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委托人):扬州市华南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乙方获得目标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以下称“建设单位”)将其三栋研发中心的7600平方米,总造价约3000万元人民币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经甲方介绍由乙方施工,并在20xx年4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该工程项目,已引荐乙方与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已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
3、本合同中“居间成功”是指乙方与建设单位就该工程项目签订了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并积极配合乙方协调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运作及信息沟通。
2、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在乙方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并得到
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签字认可的前提下配合乙方从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保证质量、进度,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的签字认可。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报酬是指乙方按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金额计算应向甲方支付的报酬。
2、乙方应按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金额的%向甲方支付保底居间报酬。
3、居间成功后,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叁拾万元;根据建设单位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施工工期为六个月,乙方分六次按月按居间项目的总金额300万元人民币的15%,计45万元付给甲方。
4、乙方以现金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5、甲、乙双方同意居间报酬按最终结标的工程总造价的10%计标。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同意承担施工总造价的10%的居间费用。
六、违约责任
居间成功后,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2、3款的约定及时全额的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则乙方除应立即全额付清该居间报酬外,还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纠纷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解决。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字签署之日起生效;
2、如果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该工程项目的终止,则合同自动终止;
3、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4、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