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劳动合同合集8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 篇1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设计师____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个月。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认真专研业务技能,熟悉公司产品和各种材料、规格、价格等,以达到精确、美观、节约的目的,并积极提高与客户沟通能力;
(3)设计资料均为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含同行、同事、同学、亲戚朋友等)。
(4)不得使任何第三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6)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8)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应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9)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为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如下:_________
2、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为:
3、甲方确需乙方加班时,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4、甲、乙方约定的其它劳动报酬内容及支付方式: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记入个人账户,或由本人按规定自行缴纳。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约定执行。
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0、甲方依据本条第3、5、6项解除合同时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2、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3、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此处隐藏5866个字……导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劳动合同 篇7【新劳动合同法解析】: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条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和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为:
(1)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
(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5)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按照当时的设计,就是将劳动者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一部分按照劳动法进行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已不适用劳动关系客观发展的需要。
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即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并且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也纳入本法调整。此外,本法还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和现实劳动关系的需要,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专门规定。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性组织,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个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超过30万家。
本条第一款采取列举加概括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范围,就是说除列举的三类用人单位外,本款还规定“等组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等”,属于“等外”,也就是说除列举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外,其他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适用本法。这三类组织以外的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它们的组织形式比较复杂,有的采取合伙制,有的采取合作制,它们不属于本条列举的任何一种组织形式,但他们招用助手、工勤人员等,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也需要适用本法。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根据本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1.国家机关。
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政协等,其录用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本法,国家机关招用工勤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就要适用劳动合同法。
2.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适用本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本法。一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本条的规定。还有一种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条的规定执行;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另有规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没有特别规定的,也要按照本法执行。
3.社会团体。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有的社会团体如党派团体,除工勤人员外,其工作人员是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有的社会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文学艺术联合会、足球协会等文化艺术体育团体,法学会、医学会等学术研究团体,各种行业协会等社会经济团体。这些社会团体虽然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参照,但实践中对列入国家编制序列的社会团体,除工勤人员外,其工作人员是比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除此以外的多数社会团体,如果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就按照本法进行调整。
三、非全日制
用工和劳务派遣工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些意见建议将一些灵活用工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如非全日制用工、退休人员重新就业、非法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等。
因此,除规范正常的劳动合同用工外,劳动合同法还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作了规定,尽可能地扩大本法的调整范围。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对一些不规范的用工,本法不好调整。所以对家庭雇工、兼职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等未作规定。
劳动合同 篇8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由于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1、甲乙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解除,如有经济补偿金及未结算工资,甲方须于解除之日起下期工资发放日一并支付。
2、乙方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及经济补偿金、未结算工资等的支付时间无任何异议。
甲乙双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互不承担其他责任,互不履行劳动合同中其他条款。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
经办人:
签字(盖章):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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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___________(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法或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规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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