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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现状调查报告

时间:2023-12-14 20:38:16
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现状调查报告[本文共5059字]

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现状调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xx讲话精神,落实xxxxxxxxx关于农田水利管理的批示要求,全面掌握全省农田水利灌溉现状,切实发现农田水利运行管护中的问题,促进农田水利长效良性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根据《xxxxx关于开展全省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现状调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由xxxxxxxxx成立调研组,于6月2日~3日赴XX县开展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现状调查。

本次采取现场调查和书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问题访谈、现场考察及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了解了XX县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基层同志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XX县总耕地面积54.47万亩(该数据来自于农业农村局确权划界数据),总灌溉面积44.25万亩(该数据来自2019年水利统计年鉴),设计灌溉面积36.48万亩,总有效灌溉面积35.46万亩,实际灌溉面积30.66万亩,其中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4.80万亩(包括2020年实施的4.31万亩,已完成县级自验,暂未完成市级验收),高效节水面积1.51万亩,高标准农田与高效节水覆盖率达30.0%。全县实际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7.4%。

XX县现有200亩以上农田灌区278座,其中:重点中型灌区1座(走马垅中型灌区),一般中型灌区4座(五渡港中型灌区、白兰中型灌区、上迳中型灌区、迳口中型灌区),200亩以上小型灌区273座。

XX县小(2)型以上水库82座,其中中型水库7座,小(1)型水库10座,小(2)型水库65座,总蓄水量14143万m3;山塘4610座,总蓄水量4287万m3,其中万方以上山塘1022座;水陂922座;机电灌排站401座,装机容量1465kw;机电井354眼,装机容量346kw。灌溉渠道总长3389km,其中:砼衬砌的渠道长588.7km,石衬砌的渠道长12.2km,预制块衬砌的渠道长589.2km,砖衬砌的渠道长19.4km,土渠2179.5km,渠道完好率65.2%。

(二)工程建设情况

近年来,XX县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县财政也积极配套相应资金,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年来共计投入财政资金2.40亿元,2010~2017年县财政配套资金近千万元。覆盖全县16个乡镇近226个行政村,共改造农田灌溉面积24.0万亩,完成山塘整治171座,水陂改造42座,提灌站更新改造7座,衬砌渠道1210km。2010~2012年及2013-2015年实施了两批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6年实施了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2017年实施了农田水利项目县和水利扶贫工程项目建设;2019-2020实施了走马垅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对灌区总干渠8.55km和左干渠19.18km进行了配套改造。但自2017年以后,因为政策原因,原水利资金被整合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

(三)工程管理运行情况

1、中型灌区

2006年,在XX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已明确XX县五渡港、白兰、走马垅、上迳、中村五座中型水库管理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变更为水库工程管理站)负责本水库及灌区的调度运行和日常管理维养工作,但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落实,水库管理委员会仅负责本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养,并未对灌区的骨干工程进行运行调度和维养。据统计,XX县中型水库的维养资金合计约200万元/年。

灌区的骨干工程无专人管护,而农户需要用水灌溉,因此灌区骨干工程管护主体责任自然而然落在受益主体即所在乡镇。但受人员、经费缺乏等制约,乡镇也仅对干渠规模以上的水闸安排专人放水及除锈等简单维养工作,并未对骨干渠系进行系统性维养。

田间工程根据“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组负责运行和维养,但无具体责任人,管护效果差,只有在渠道难以输水,田间缺水时才进行疏浚工作,渠系破损基本无人维修。

2、小型灌区

(1)小型水库管护主体为乡镇或所在村委。据统计,近年来全县小型水库每年约有100万的维养资金,用于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目前管护情况良好。

(2)山塘和灌区骨干工程管护主体一般为所在村委,若山塘出现水毁、设备老化、漏水,灌区骨干工程破损、漏水等需要维修加固的情况,管护主体无力负担,村委便向乡镇汇报,乡镇向县水利局打报告,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对其维修加固,但因县财力有限,近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多数情况均无法落实维修整治经费。管护主体为村委,但无明确专门责任人,农户的“等、靠、要”思想严重,灌区骨干工程出现淤堵也时常无人清淤疏浚。

(3)拦水堰无明确管护主体,主要在使用过程中,由受益农户进行管护,但如堰前清淤、岸坡固脚等费用较大的维护目前处于缺失状态。

(4)提水灌溉泵站的运行管理及维养由所在村组负责,由村委通过摊派灌溉用电电费,负担基本的养护经费,而一旦出现损坏、老化等需要大修的情况,则村委向乡镇或者县水利局申请维修。

(5)田间工程管护主体为受益村组或新型经营主体,但无具体责任人,管护基本缺失,效果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下拨了维养资金,但维养资金未落实到管护主体,从实际情况来看,维养资金并未发挥应有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

多数农田水利工程存在老化失修,供水功能萎缩,工程效益呈下降趋势。

1、水源工程病险多。82座水库有4座被列为三类坝,计划2022年完成除险加固;1022座万方以上山塘中已整治171座,需整治760座;922座水陂已整治42座,需整治710座;401座泵站已整治7座,需整治197座。未整治的山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险情,如引水灌溉涵管破损老化、坝体渗漏严重、库内淤积严重等,导致山塘蓄水能力差,蓄水量减少,严重影响到灌溉效益。

2、大部分骨干渠系工程未整治。全县灌溉渠道总长3389km,其中:砼衬砌的渠道长588.7km,石衬砌的渠道长12.2km,预制块衬砌的渠道长589.2km,砖衬砌的渠道长19.4km,土渠2179.5km。渠道衬砌率35.7%,渠道完好率为65.2%。骨干渠道不同程度地存在渗漏、淤积,放水不畅通等问题。限于资金,整体整治达标欠账较大。

3、渠系建筑物损毁严重。全县渠系建筑物自建好以来基本无专门的维修,经过多年运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坏。受限于资金,仅在有上级项目资金建设时才会对项目区内的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大部分渠系建筑物损坏后,因无资金来源导致维修不及时,损坏程度逐年递增。

(二)工程建设问题

1、部分已建工程不够系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仅仅考虑田间工程建设,并未对项目区的水源工程及骨干渠系工程进行建设,大量存在水源蓄水不足,骨干渠系工程淤积或渗漏现象,无法有效将水引至项目区,导致高标准农田即使建好后无法充分发挥高标农田的效益。

2、部分已建工程不达标。存在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导致来年无法进行机械耕种,或导致耕作土质变差,影响收成甚至是抛荒现象;存在规划设计不够合理,影响耕种灌溉效益和耕种效率。例如水陂或分水口等建筑物存在设置不合理、漏设情况,导致局部田地灌水慢,甚至是无法灌水的现象;存在人行桥、机耕桥设置不合理影响农户耕种效率。

3、部分已建工程遭到破坏。存在因其他工程建设如高速公路、铁路投资建设破坏现有灌排工程体系,实施期间缺乏有效监管,相关实施单位未对破坏的工程进行及时恢复或设置临时解决措施。另外,农户机械耕作时不爱护也时常导致已建工程破坏。

(三)工程管护问题

1、管护体制缺失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实行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集体逐步退出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主体位置,特别是取消了“两工”后,农田水利建设的农民投入部分急剧减少,管理上出现“无人问津”的现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后续没有有效的运行管理体制替代原农村集体作为运行管理主体的体制。

2、管护主体缺位

有中型灌区和小微灌区,中型灌区虽设有专门的水库管委会,但通过现场调查发现,仍存在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等情况。除水库落实了管护,山塘、泵站及机井等水源工程由村委代管外,其他工程均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3、维修养护经费缺口大。2017年之前,上级每年会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约120万元/年。自2017年以来,因职能转变等政策原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被整合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据统计,近年来,XX县用于小(1)、小(2)型水库标准化的维养资金约100万元/年,中型水库的维养资金约200万元/年,上级未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且县级未配套相应的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维修养护经费缺口大。

(四)灌溉水源问题

本次调查到,XX县大部分病险山塘蓄水量减少,水源水量不足;大部分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灌溉用水与农饮水之间的矛盾、山塘养殖用水与灌溉用水之间的矛盾、上下游用水户之间的用水矛盾,导致灌溉用水需求得不到满足;部分地方在枯水季节灌溉水量得不到满足,如铁石口镇的上塘、寨背村,西牛镇的天龙村、源和村,油山镇的新水塘村、坑口村、红米塅村、长安村,大塘埠的大塘村、樟塘村等。

(五)耕地面积问题

根据调查,XX县嘉定镇侵占耕地的现象,据统计侵占耕地面积达500亩;各乡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抛荒现象,其中嘉定镇1700亩,虎山乡1200亩。

三、问题分析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分析

1、水源工程病险多,灌溉渠系及其建筑物损坏和未整治工程,均无资金加固整治。自2017年以后,因为政策原因,原水利资金被整合至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停滞。而县、乡镇财力有限,水源工程病险多,灌溉渠系及其建筑物损坏和未整治工程,均无资金加固整治,导致部分灌区无法有效灌溉。

2、工程管护不到位,加速工程老化、损毁,缩短了工程使用年限。由于缺人、缺资金、管护体制等工程管护问题,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有限,老化失修,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原来只需小维修即可,现在需要大整治才能发挥功效,导致供水功能萎缩,工程效益呈下降趋势,部分灌区无法有效灌溉。

(二)工程建设问题分析

1、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无统一管理的平台。以往项目因无统一审批平台,项目建设存在多头立项、多头审批、多头建设情况,造成工程不能相互衔接、资金浪费。

2、已建工程不够系统,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未考虑对已有的水源工程和骨干渠系工程进行建设,主要原因是《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内容不包含水源工程和骨干渠系工程。

3、部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因方案设计前期调查工作不到位,导致人行桥、机耕桥、水陂或分水口等渠系建筑物出现漏设、设置不合理的现象,还有因资金的限制,原征求群众意见该设置的渠系建筑物在方案评审时被更改,甚至被取缔,导致与实际生产需求存在偏差,最终无法有效灌溉。

4、其他工程建设导致已建的灌排工程被破坏,因为管护责任主体管护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监管。机械耕作导致已建工程破坏,主要因为农户对灌排工程保护意识低,部分农户机械耕作怎么方便怎么来,即使发现农户破坏了相关工程,也无处罚措施,缺乏有效监管。

(三)工程管护问题分析

1、考核机制不合理。目前水利工作考核主要针对水利部门,未对地方政府、基层政府抓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灌区管护仅由水利部门监督,无法有效推动,管护难以落实。

2、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管护经费来源缺乏,未建立有效的维养制度。中型灌区虽进行了水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灌区管委会,但管理体制改革未有效落实。小微灌区没有建立统一的管护机构。

3、抗旱保障措施不完善。由于防汛压力大,汛期强调水库等要保持安全水位,甚至是低于安全水位,不让蓄水,一旦到了干旱季节,抗旱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用水高峰时部分水源工程蓄水量不够,导致无法有效灌溉。

(四)灌溉水源问题分析

1、水量不足。主要原因是水源工程病险多,渗漏严重、库内淤积严重,未对其进行加固整治,蓄水能力差;其次是骨干渠道与末级渠系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水、淤堵等问题。

2、灌溉用水与农饮水之间的矛盾,以前很多水源仅作为灌溉水源,随着农饮工程的建设,共用水源需优先保证农饮水安全,导致枯水期灌溉用水水量不足;山塘的养殖与灌溉用水之间的矛盾,目前还存在许多山塘被承包养殖的情况,山塘养殖对水位有一定要求,干旱季节养殖户不让放水;上下游用水矛盾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上游来水不足,如水源水量不足,渠系淤堵或渗漏导致上游来水不足;二是因为缺乏有效运行管理,上游水浪费严重,甚至会出现灌溉水入河的现象。

(五)耕地面积问题分析

因项目开发或百姓建住宅等人为原因导致耕地被侵占。

耕地抛荒的原因:1、耕种经济收益低,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占比逐渐减少,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老龄化严重,农户耕种的意愿低;2、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耕作机械化程度低,或导致耕作土质变差,农户不愿种植;3、土质和灌溉条件较差的地方,尽管实施了高标建设,部分农田也流转不出去,无人愿耕种;4、邻近山脚的田地庄稼易遭野猪等野生动物破坏,极大影响收成,无人愿耕种。5、部分乡镇存在矿产开发导致耕地土质变坏无法耕种的问题。如嘉定镇的龙舌片,因早期稀土矿条件差,运行管理不到位,尾砂流入农田,导致耕地土质变坏,无法耕种,2020年虽采取整治措施,但效果甚微。

四、问题处理情况

(一)工程基础设施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基层群众反映的农田水利问题,如有具体问题时,相关的负责部门能提出措施及时解决。近年来关于农田水利方面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相关部门都积极协调解决,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全部得到有效落实解决。

(二)工程建设问题措施处理情况

针对建设项目多头审批,无统一管理的平台问题,相关部门建议顶层设置统一的项目审批机制,目前并未形成相关机制。

对农户机械耕作导致已建工程破坏问题,乡镇和村组加强对农户宣传教育,如有损毁要求其对损毁工程进行恢复。

(三)工程管护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水农〔2005〕502 号文,XX县按文件要求在各乡镇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但近年来由于管理人员与资金的缺失,用水户协会职能已名存实亡,无法发挥效益,现XX县用水户协会已全部注销。工程管理问题目前无有效解决措施。

(四)灌溉水源问题处理情况

水源缺水问题:遇到干旱灾情田间缺水时,积极发动水利、应急部门和乡镇根据需求给农户配备临时抽水机进行抽水灌溉。用水矛盾问题:一般由所在乡镇或村委协调解决。

(五)耕地面积问题处理情况

项目开发或百姓建住宅等人为原因导致耕地被侵占的情况在早些年较多,随着县政府要求对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和对农村宅基地的严格审批,近几年耕地被侵占的情况控制较好。

针对农户种植意愿低的问题,对种植农户进行精准补贴,鼓励村干部和种植大户承包种植,加快土地流转。

xxxxxxxxxxxxxx公司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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