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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资源管理科工作总结

时间:2023-12-14 20:44:39
林业资源管理科工作总结[本文共2987字]

2017年,资源管理科在局党组的关心指导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作风建设,创造服务氛围,优化服务质量。现将资源科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目标任务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林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林业目标任务的通知》(潼林[2017]92号)要求,我科室2017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内容:1.林地面积不低于56万亩,森林面积不低于42万亩;2.开展封山育林1万亩,中幼林抚育1万亩;3.加强重庆潼南金丝楠木生态公园和重庆马鞍山森林公园的保护;4.兑现天然林二期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率达100%;6.完成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三次复查、林地变更补充调查和名木古树普查;7.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确保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目标;9.切实做好涉林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安全生产监管情况。2017年,我科室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涉林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企业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行政处罚3家企业,罚款2.6万元。

(二)林地管理情况。根据2016年林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我区林地面积达61.35万亩,森林面积达50.4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1.7%。我科室严守林地、森林保护红线,加强林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一是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2017年共审批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市政环卫所等部门潼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潼南区庙坡战备码头、农业旅游开发项目、双江垃圾处理站建设、G351线潼南鹭鸶溪至猴子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和S440崇龛至柏梓段改建工程等使用林地项目23件,使用林地面积1204.8亩;已审核上报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S107潼南至川渝界改建工程,重庆市潼桥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潼南区老鸦山水库工程等2个项目,拟使用林地282.3亩。二是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林地合规使用。通过镇街排查、日常巡查等手段,发现违规使用林地项目,及时函告用地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工业园区北区C2、X3道路建设违规使用林地进行调查处理。

(三)行政审批情况。我科室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热情为涉林企业及个人服好务,缩短办理时限。2017年办理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55件,木材运输3件,林木采伐许可38件,野生动物驯养、经营许可证11件。

(四)重庆涪江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根据2016年国家专家组验收整改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1.完成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布展工作;2.在大佛寺、滨江路、人工运河等多处设置禁止垂钓、游泳和追打、捕猎鸟类及破坏鸟巢等标识40块,安装湿地宣教展板54块以及珍惜鱼类放生标识1块;3.聘请专家顾问,加强对涪江湿地公园建设与发展的技术指导,为湿地保护提供科学技术支持;4.完善涪江湿地水环境水质、水文、生物多样性等监测资料,整理完成涪江湿地公园技术报告及PPT材料;5成立了重庆涪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设立管护站和监测站等管理机构;6.完善了涪江国家湿地公园相关规章制度;7.系统培训宣教、解说人员,提升湿地宣教效应。今年9月22日接受国家复查,专家组对整改工作充分肯定,整改成效显著,达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要求,予以验收通过,待其他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后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发文授牌。

(五)全面推进深化改革重点任务

  1.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融资、林地流转、林权纠纷调解、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改革等工作。草拟完成《重庆市潼南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

2.继续推进森林保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与保险机构落实我区2017年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3.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监测工作。建立了森林资源管护监测机制,镇街定期上报森林资源管护、发生灾害及处理情况,及时掌握全区森林资源情况。

4.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国家林业局已对我区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给予备案。(2)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创森动员会,成立了创森指挥部,安排部署了今年创森工作任务。(3)研究制定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潼南区2017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4)组织开展了创森宣传广场活动和万人签名活动,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出租车、LED平台、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大部分镇街和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相应宣传动员;编制创森简报3期;联合团委、工会、妇联、教委等单位开展了创森倡议活动。(5)正在组织开展征集创森LOGO活动,发出了征集通知。(6)完成创森总体规划编制招投标;完成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完成潼南区创森现状调查评估。

(六)林业项目推进情况。我科室今年负责2个林业项目,一是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封山育林项目1万亩,二是森林抚育补贴项目1万亩,2个项目完成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实施任务已下达到相关镇街,实施单位已组织开展前期工作。科室也按照相关要求对实施单位进行了跟踪,督促指导各实施单位抓紧施工,力争年底全面完工。

(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积极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局党组的安排,围绕本科室工作,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区纪律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二是落实工作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将本科室涉及的各项业务全部分解到人头上,尤其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科室人员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行为进行谈话提醒,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改正,确保了本科室工作顺利开展。

(八)其他工作情况。一是完成了重庆潼南金丝楠木生态公园的申报工作,现正落实植树活动地块的整治及公园的规划工作。二是完成林业系统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类别认证工作。三是完成2017年重庆市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三次复查和2016年度林地变更补充调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虽然努力做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如:平时理论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不强,工作深入细致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的创新性有待加强,平时监管不到位,落实工作不够深入,不够及时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勤于思考,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1.林地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使用林地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使用林地项目审核审批率达到100%。二是做好林地利用保护管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对林地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重视和认识。三是加大非法侵占林地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林地的合理合规使用。

2.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对已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的养殖场所,尤其是卧佛眼镜蛇养殖场所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形成台账。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
    3.采伐管理
    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69号)文件精神,落实并指导镇街实行网上办证,严格控制林木采伐。
    4.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直补工作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渝办发﹝2011﹞213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指导镇街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协调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及时兑现林农天然林直补资金。
   5.木材运输证签发和加工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一是严格木材运输证发放的规范管理;二是认真开展对批准设立的木(竹)加工经营企业的规范管理和换证检查,规范经营加工秩序;三是木(竹)加工经营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通知》(渝林资[2006] 53号)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强责问效抓落实、改进作风促发展”,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切实加强我科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政教育以及源头治腐等方面的工作,有力地促进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达到了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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