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物资管理规定
为加强救助物资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和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结合救助管理站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原则
物资管理工作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合理配备救助管理工作所需的各类物资,既要保证工作需要,又要防止闲置浪费。物资管理实现分类分级管理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切实管好用好救助物资。
二、物资分类
救助站物资分类两大类,第一类保证日常行政工作所需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办公日常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第二类实施救助工作所需物资,包括衣被、食品、防护用具、药品、仪器设备等。
三、物资购置
对于第一类中固定资产的购置,由相关科室根据工作需求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购置。
对于第一类中办公日常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购,主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统一采购,集中报账。
对于第二类的救助物资采购,年初根据全年工作任务,由办公室编制出年度《物资采购预算》。指定专人负责采购,统一到本站核准的供应商采购,由财务负责核查报账。
四、物资管理、发放
对固定资产,实行实名登记备案,由办公室负责,纳入财务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处置或出租、出借。资产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对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遗失的,由资产使用人进行相应赔偿。对因损坏不能修复或使用性能无法达标而失去价值的,可申请报废,走报废程序。
对日常办公用品和实施救助用物资,采购完成后,要指定专人负责验收入库,索要和保存好相关票据,进行外观检查、质量检查、数量清点和登记,实行分类管理,按类别进行标识、存储和保管,重点物资重点管理,一般物资一般管理。发放救助物资时,要做好救助物资发放记录,由领取人、发放人共同签名确认。
仓管人员定期做好库存物资盘点工作,检查物资的账面数字与实际是否相符;检查物资发放有无差错;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变质;检查安全设施有无损坏等,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提出调配意见。凡是属于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等,均由办公室报请站领导批准后统一组织处理。